云南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实现万元GDP能耗降低17%(以2005年为基数),由1.73吨标准煤下降到1.44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削减4.9%,从28.5万吨减少到27.1万吨;二氧化硫(SO2)削减4%,由52.2万吨减少到50.1万吨。今年云南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万元GDP能耗下降3.8%,实现节能量275万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排放较2005年二氧化硫削减2.6%,化学需氧量削减1.3%。
云南省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紧锣密鼓地在全省开展该项工作。6月,成立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各州、市及有关省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钢铁、黄磷、火电等行业;对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察,多数企业已上报了自查报告。同时,还公布了“十一五”期间国家和云南152家重点监控企业和23家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名单,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2007年底前必须完工并投入运行的53个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工程进度和152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及在线监控安装情况进行监控。7月,出台了《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14个文件,提出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并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了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25户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评审;同时,16个州(市)、11个集团公司和6大重点领域的节能规划也在积极编制中。
今年,云南的焦炭生产总量将控制在1120万吨,压减产量110万吨;分步实施关停产能在20万吨以下的焦化厂;淘汰落后水泥熟料产能453万吨,淘汰炼铁产能130万吨、炼钢产能16万吨、铁合金产能18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1.8万千瓦;通过各项措施,要达到节能4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此外,云南运用经济杠杆督促企业加强治理,推进污染减排,从2007年开始,已逐步将二氧化硫收费标准由0.63元/千克提高到1.26元/千克,将化学需氧量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4元/污染当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