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餐馆被搬一空,只剩满地狼藉,张女士欲哭无泪,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只是因为餐馆日前接到了搬迁通知,供货商担心货款没着落,所以“先下手为强”。
昨天下午5点左右,位于东华小区东华路上的华庭餐馆如遭到洗劫:门敞开着,门前到处可见玻璃碎片和摔坏的家具,3层楼的东西都被搬移一空,只剩摔坏的锅碗瓢盆,窗帘被从挂竿上扯走。
餐馆老板张女士介绍,2月26号,她收到官渡区金马办事处的拆迁通知,因为城建需要,餐厅所在的楼房要被拆除,让其29号之前搬出。张女士按要求停业并遣散了员工,可她万万没想到,拆迁消息一出,供货商竟比她还着急,生怕张女士搬走后货款没有着落,并在短短3天内搬走了店里所有的东西。
“停业后,囤积的货物没法销售,还遣散70来名员工,我没能力立即支付全部货款,就告诉供货商,我的全部身家都还在餐馆里,不用担心货款,我会给他们一个答复。”张女士的回答并没有取得供货商的信任,7日晚9点钟左右,供货商到餐馆搬东西,值班人员立刻报警,金马派出所的民警赶到阻止供货商。8日上午8点多钟,供货商又来搬东西,同样被警察阻止。当天下午4点左右,3辆供货商的卡车停在了餐馆前,把张女士餐馆里的财物搬移一空。这期间,张女士由于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到场。
据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曾建议供货商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电话联系张女士,让她回餐馆,双方进行调解,但张女士一直没有到场。由于这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也没法阻止供货商的行为。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的杨名跨律师建议:供货商的行为明显构成侵权,张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