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我省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试点工作研讨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从今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景颇、佤、拉祜、傈僳四个特困民族的特殊扶持力度,通过2至3年的试点建设,5年的全面扶持,使这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人口在10万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境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人口总数超过10万同属“直过”民族的景颇、佤、拉祜、傈僳四个特困民族,仍然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落后。
2005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对解决景颇、拉祜等特困民族脱贫问题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我省对民族“直过”区扶贫工作也做了大量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今年年初,国家民委提出对全国6个特别贫困的少数民族要给予特别关注和扶持,其中包括我省的景颇、佤、拉祜、傈僳四个“直过”民族。省民委随即启动了四个特困民族的调研工作,初步确定了特殊扶持的工作思路,并安排资金2244万元,实施73个特困民族聚居自然村整村推进。
全省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试点工作研讨会议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四个特困民族所在州市县,共同研究扶持措施。提出扶持特困民族发展的试点和规划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因族制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整村推进,扶持到户,坚持地方为主,省级支持,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相结合。将全面加强省级有关部门的合作,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特困民族扶持发展,试点先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的思路,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扶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全面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大力提高本民族自我发展能力。今年在每个特困民族中选择1至2个试点,每个试点先期投入民族专项资金50万元左右,整合资金,发动群众,整村推进,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兴边富民工程的实施,从边境向内地逐步推进。争取通过5年的全面扶持,使特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
记者 徐晓梅 陈晓波(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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