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近日将在各学校进行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大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是否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是否有代收其他费用等情况;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是否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普通高中是否举办补习班、复读班;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是否按国家及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公办高中各年级是否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举办尖子班、重点班等规定,是否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均衡分班,教师资源是否均衡配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