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本土文化特色的苗侗饮食文化、建筑文化、歌舞文化、民俗文化、节日文化、农耕文化等进行保护和开发,做好旅游商品设计。
二是制定特色旅游食品地方标准,加大对苗族的酸饮食系列、侗族的羊瘪、腌制食品及思州石砚、香猪、三穗麻鸭等进行保护开发,全力支持黔东南银饰、刺绣、竹编、泥哨、石砚等产品的保护开发。
三是在省经贸委、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的支持下,对旅游商品生产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全力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四是重点支持银饰、刺绣、茶叶、中药材、优质果品和特色养殖等旅游产品集约生产、经营,扶持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壮大规模,扶持3-5家企业建成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