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次全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这是自治区成立以来,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召开的首次专项会议。
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始于建国初期,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截至2007年年底,全区22个基层人民法院已选任人民陪审员347名,其中30岁以下57人,大学本科学历以上123人,法律专业63人,农村、街道办141人。
据统计,自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全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118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1.81%,人均审理案件11.87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