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我区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300名高校毕业生被选派到23个县(市、区)农村基层开展服务工作。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专业毕业,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录用。选派毕业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主要在乡镇、村庄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等工作。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一支付他们服务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对到宁南山区8县和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志愿者,我区还出台了基本生活费补助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