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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专家学者共同呼吁建立南水北调水保生态补偿机制

http://www.wssee.com 2008-04-14 13:14:15
  4月10—11日,全球水伙伴陕西委员会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财政部、清华大学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地方水土保持工作者100多人齐聚汉中,就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有关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出席会议。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国家合理配置水资源,缓解京津和华北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陕西秦岭以南,涉及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和西安5个市的31个县(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年流入丹江口水库的水量290.7亿立方米,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70%以上。近年来,陕西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为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付出了很大的发展成本。目前陕南地区的经济发展还很滞后,生态环境也很脆弱,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又要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面临的压力和困难着实很大。

  会议认为,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保证水源涵养地与受益地共荣、国家利益与地方发展双赢的需要,充分体现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同时,它还将有效解决陕西现存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有利于协调上、下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利于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会议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采取国家投入和受水区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让水源区由于南水北调而利益受损的老百姓的福利状况得到改善,充分调动水源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国家投入主要通过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国家应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把全国性的生态补偿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体现最基本的公共需要。受益区筹资主要是建立水资源费征收返还机制。对供水受益区按供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并返还水源区,用于水土保持、污染治理和弥补经济损失,使水源区、用水区人民在南水北调工程中共同受益,共同发展。

  实行永久性粮食补助政策。为最大限度保护汉江水质,水源区从1999年起大规模地开展了退耕还林,加大了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工作力度。由于耕地面积减少,每年粮食产量大大减少。为此,建议国家实行永久性的粮食补助制度,对25度以上退耕地每亩地每年补助粮食150公斤,以确保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在补偿机制建立之前,国家应加大对水源区生态工程的投资力度。建议国家将陕西省汉、丹江流域列为水源保护的重点区域,加大对水源保护项目投入,并纳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确保水源保护工程与中线调水工程总体进度协调一致;应全面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将陕西省汉、丹江流域的5市31个县全部列为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的重点区域,予以重点投资,提高投资标准,使水源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根本改善。(记者  武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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