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地州农村学前双语教师补助提高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我区七个地州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工资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比去年增加628元。目前,1.4亿余元的相关补助资金已准备到位。
据悉,在2006年和2007年,自治区财政厅已专门拨付10250万元经费,用于扶持七个地州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事业。此次农村学前双语教师的工资补助标准是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每年补助12个月,并为每位教师每人每月按228元的标准交纳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同时,今年自治区财政还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重点扶持七个地州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机构建设。
此次补助的七个地州分别为喀什、阿克苏、和田、塔城、阿勒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目前,有56个县(市)的543个乡(镇、场)已开展了学前双语教育,到去年年底,新疆接受学前双语教育的幼儿已达14.15万人。今后,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学前双语教育的资金投入,确保到2012年,全区所有县(市)85%以上的农村少数民族幼儿都能接受为期两年的学前双语教育。
(据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