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出台

城中村改造是民生工程、幸福工程记者黄兴能/摄
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按照建盖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昨日获悉,备受城中村居民关注的《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即将印发到每户居民手中。
市政府秘书长、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勇介绍,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在制定一系列政策时,都充分考虑到了城中村内居民的利益,如在拆迁安置方面,尽量采取“原地回迁”,使居民能在市中心黄金地段有自己的住房。考虑到城中村大部分居民的收入以房租为主、部分就业为补充,在安置时都要求拆一还一,让居民除了有自己的住房外,还有富余的房屋用来出租,获得收入。
这些政策下发后,要争取让每一位居民都了解政策,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初步考虑将把政策编制成册,下发到每户居民手中,做到家喻户晓。
据了解,对于五保户,民政部门抚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国有企业下岗待业、属于低保户的职工,残疾困难户或特困户,在提供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并积极配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每户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补助,补助标准由地方政府或拆迁人制定。
征地每亩补偿25万元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征收原则,分门别类进行补偿,如:依法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25万元每亩给予补偿;通过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合同确定的用途出让剩余年限评估后补偿;依法办理部分手续,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原始收据凭证据实退补。
对于大家都关心的房屋拆迁后如何补偿,补偿多少面积等问题,该意见也分3类明确:
拆迁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和附着物,按照国家、省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安置。
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及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按照建盖楼层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安置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被拆迁人可任意选择一种补偿方式。
村改居人员享市民待遇
记者傅碧东 近期即将出台的《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建立和完善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服务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将村改居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让村改居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经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改居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失业的村改居人员,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按自谋职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改居人员可按原方式继续参加,也可自愿退出,从次年起参加以下其中一种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村改居人员,鼓励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村改居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符合规定的村改居人员,都可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
调查显示
70.1%昆明人
赞成城中村改造
记者傅碧东 杨抒燕 70.1%的昆明人非常赞成城中村改造,昆明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昨天,市政府秘书长、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勇在新闻通报会上表示,城中村改造遵循村民自愿原则,只有大部分村民同意,才能启动改造。
“历届市委、市政府对城中村问题都十分重视,对改造城中村的探索和努力从未停止过。”陈勇表示,在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上,昆明市正式提出“城中村5年重建工程”,并经人代会审议通过,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选择今年启动,时机是合适的。而且在重建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必须有90%的村民同意才能改造,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进行。而会不会因为超过10%的村民不同意,就损害了大多数居民的利益。陈勇也表示,这时候就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村民积极支持城中村重建,改善大家的居住环境。
城中村改造已经成为事关昆明城市社会发展的重大的举措,田野·昆明消费风向标(FKCCI)通过对500个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市民定点抽样调查发现,对城中村改造非常赞成和比较赞成的人高达70.1%。4月份昆明城市居民对城中村改造的关注率比3月份大幅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