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握手”的标志下,一对夫妻闹离婚,人民调解员耐心地劝解。这与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剑拔驽张的情况不同,气氛平静和谐。一小时后,两夫妻和好了。这是发生在官渡区人民法院的一幕。今年4月18日,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在区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当月就受理了24件案子,调解成功率达80%。
调解并非“抢生意”
官渡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熙华认为,人民调解进法院,并不存在与法院“抢生意”的问题,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人民调解更方便快捷,是一条便民、利民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另外,法院案件比较多,人手也有限,人民调解分担一部分案件,也便于让法院集中精力处理大案。
将继续探索更多形式
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在谈到重点破解司法工作中的8个难题时,就解决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机制问题表示,人民调解进法院、进派出所、进检察院等形式,为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形式还将继续探索。
记者 普嘉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