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资讯 > 政策法规 > 甘肃 > 甘肃省2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9)

甘肃省22个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9)

http://www.wssee.com 2007-01-09 17:28 来源:甘肃日报

十八条39.违反《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40.违反《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41.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42.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即发布考级简章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43.艺术考级机构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44.艺术考级机构在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45.艺术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未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46.艺术考级机构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47.艺术考级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48.艺术考级机构在考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49.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处罚种类:取缔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5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种类: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51.娱乐场所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52.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处罚种类: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53.对违反《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禁止性规定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法律依据:《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54.拒绝管理人员依法持证检查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55.违反《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五)、(六)、(七)、(八)、(九)项禁止性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5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5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反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58.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59.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禁止性规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60.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6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附件9: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一)法定行政机关(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三条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5.《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6.《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条7.《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8.《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五条二、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5项)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2.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209)3.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208)4.涉及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的审核法律依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5.省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备案法律依据:(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二)行政处罚(10项)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2.利用超生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4.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5.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资格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6.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资格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7.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8.伪造、出卖或者骗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9.不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10.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三)行政征收(1项)征收种类: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3)《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4)《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四)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项)1.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2.取消计划生育证明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2)《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附件10:甘肃省审计厅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一)法定行政机关(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7.《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二、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处罚(49项)1.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3.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4.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5.违规开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十四条6.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7.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8.违反规定调整预算、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9.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10.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11.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12.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13.虚列投资完成额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14.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15.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16.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17.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五条18.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五条19.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的(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五条20.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含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五条21.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22.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23.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24.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25.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26.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27.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28.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29.私设会计账簿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30.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31.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32.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33.开户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34.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九条35.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十四条36.违反规定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十四条37.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十四条38.金融机构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39.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40.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41.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42.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43.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44.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45.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46.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47.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48.国家建设项目超计划、超标准而增加概算投资的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49.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法律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2)《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附件11:甘肃省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二)执法主体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二、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11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的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书超过5年的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3.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4.排污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5.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7.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8.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9.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审批、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10..在水体进行放射性试验的审批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十四条

    11.进入主管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的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二)行政处罚(42项)1.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2.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

    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3.建设单位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建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4.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未完待续)

  

西部特产网,中国最大的西部文化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