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此应急预案规定,当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或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或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应盟市应急指挥部的请求,需要自治区对沙尘暴黄色预警预防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或处置较大沙尘暴灾害时,可立即启动本预案。
照此应急预案,内蒙古将成立以分管林业工作的自治区副主席为指挥长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沙尘暴发生和路径区域的地方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预防和处置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据了解,此后每年3月份前,由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当年重大沙尘暴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沙尘暴可能发生的趋势。同时建立健全内蒙古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定点开展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