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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

http://www.wssee.com 2007-05-17 14:04 编辑:zjb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使劳务作业和从业者从盲目分包作业向有序竞争的方向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并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立法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筑施工分包企业分包和劳动人员的从业行为,保障了建筑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填补了我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空白,使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有据可依。

    据了解,该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一条,对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承发包单位的资质程序以及各方面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在今年5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前,凡单位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其劳务作业分包必须由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凡单位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其劳务作业分包管理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特级和一级资质的执行劳务分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承担。并且所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008年7月1日以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都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承担。另外,外企进入我市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该办法的公布实施,使我市建设劳务分包制度建设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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