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9.3%,控制在31.1万吨的目标,宁夏采取七大措施,全面加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据悉,自治区积极推进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严格要求所有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脱硫设施。突出以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广清洁能源的步伐,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积极开展清洁汽车推广工作。严格行业准入,严格新(扩)建项目的审批,压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实环境保护激励政策,对环境友好企业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三年免征所得税优惠。对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目录的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给予五年免征所得税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