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认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经西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4年集中38890.6万元资金,从10个方面为农民办32件实事。
一、具体内容
1、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由市计委、财政局负责落实)
(1)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6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
2、乡村道路建设(由市计委、交通局负责落实)
(2)投资4018万元,建设三县8条总长99.45公里的通乡油路。
(3)投资800万元,继续改善乡村道路。
3、水利设施建设(由市水务局、市计委、三县政府负责落实)
(4)投资2000万元,解决5.9万人和3.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5)投资885万元,进行大通县桥西、湟中县拦隆、湟源县拉萨和西宁市铁骑沟、庙尔沟、火烧沟西山、小酉山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46.5平方公里。
(6)投资600万元,重点进行湟源县湟海灌区、大通县石山灌区和北川渠的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共计改善灌溉面积2.74万亩。
(7)投资1800万元,对大通县中岭水库和大哈门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保证1.83万亩农田得到适时灌溉。年内基本完成盘道水库枢纽工程,力争完成投资5000万元。
4、农村社会事业(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计生局、三县政府负责落实)
(8)投资2707万元,实施农村高中扩招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大通县二中、湟中田家寨中学、李家山中学校舍,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面积2.5万平方米。
(9)全年为农村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及发放助学金85.5万元。
(10)投资313万元,完成三县疾控中心改建和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
(11)投资220万元,加快推进大通、湟源两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
(12)投资1400万元,在大通和城郊建设2所民营医院。
(13)由市区县32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筹集款物30万元,对口扶持32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14)投资6万元,送戏下乡和赴农村演出100场;投资2万元,为农民送电影10场。
(15)继续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果,新建一个有线电视示范村。投资60万元,建设多巴镇及周边电视光缆传输项目。
(16)投资150万元,用于农村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和独生子女户的奖励。改建一批基层计生服务站。
5、特色农牧业发展(由市农牧局、财政局、工商局、三县政府负责落实)
(17)投资219万元,建设优质蚕豆生产基地20万亩、优质油菜基地60万亩、优质马铃薯基地15万亩。投资15万元,新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一处。
(18)投资1663.1万元,建设“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6068个。
(19)投资6300万元,新建日光节能温室10000个,新建畜棚500个。
(20)加快推广订单农业,全年落实订单农业面积80万亩。
6、减轻农民负担(由市财政局、工商局、农牧局、监察局负责落实)
(21)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取消农牧业特产税,降低农牧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减轻农民负担345万元。
(22)为3000余户农村小本经营户和种养植户减免有关工商费用84万元。
7、生态建设(由市林业局、农牧局、市计委负责落实)
(23)投资1352万元,完成“三北”防护林造林2.6万亩;天然林保护造林0.44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24)投资261万元,在大通黄家寨进行黄土地区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工作。
(25)继续发放退耕还林草补助粮2700万公斤(每公斤折款0.7元),种苗款540万元。
8、劳务输出和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三县政府负责落实)
投入500万元:
(26)完成劳务输出25万人次。
(27)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印发务工知识宣传手册10万册。
(28)在外地新建10个劳务协作点。
9、扶贫开发(由市扶贫办、财政局、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9)投资1880万元,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实现4.5万人的脱贫目标。
(30)落实对口帮扶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党支部“手拉手”活动,各帮扶单位的帮扶款物比去年增加10%以上,达到530万元。
10、其他项目(由三县政府负责落实)
(31)投资2500万元,完成塔尔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农村三产发展。
(32)投资135万元新建多巴农机中心服务站,改造、维修一批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兽医站。
二、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原则,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协助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2、对“实事”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法人负责制和建设单位终身负责制及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后续管理,不给农民增添新的负担。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