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为了推进西安市现代化服务业发展,西安市日前出台了《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自今年起,五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服务业信息化等现代服务行业的建设。
根据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我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服务业信息化、新农村商业体系建设等,根据扶持对象的不同特点,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统一安排,专款专用。并对西安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持方式、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的规定。凡在我市注册的,符合资金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的企业,均可申请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另外,2007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目前已经启动,咨询电话8729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