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共24条43款,主要包括企业负担方式、设定增加企业负担、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的检查考核及培训、对企业行使管理职能和有偿服务、企业负担种类、企业负担救济途径七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