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18日在拉萨召开的“西藏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盘活企业国有划拨土地是筹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西藏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支持国有企业尽快将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减免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费,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政府政策扶持留归企业,用于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