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今年在全国实施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要求,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学生贫困面大的实际,在适当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的基础上,近日下达3864.9万元资金,资助我省44173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记者11月2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对于受助学生的资助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两个方面。奖学金方面,一是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二是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将全省国家奖学金纳入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助范围,资助面提高到4%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 个百分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助学金方面,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的28%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8 个百分点。资助标准分为一、二、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 2000元、 3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面占在校生总数的90%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